條款及細則

預訂須知
  • 客人必須於登船日期最少2天前完成預訂及全數支付訂單費用。
  • 在本公司確認訂單後,客人不得減少已選之附加服務或訂單人數。如對訂單有任何更改,客人須於登船前最少7天前通知本公司。
  • 如付款後的兩天內未能得到本公司確認訂單,請聯絡本公司。
  • 客人和/或登船人士敬請提早到達碼頭登船,逾時登船後果自負,本公司不承擔逾時登船的任何損失或費用。客人和/或登船人士如於預訂的登船時間後2小時內未有出現,則視作放棄訂單,一切已付訂金將不獲退還,而客人亦須按時如數繳交訂單費用餘款。


租賃條款
  • 本公司所有船屋均在海事處註冊為出租遊樂船,並根據香港法律投保。
  • 根據香港海事條例及規則,凡承包租賃本地註冊之遊樂船,客人須簽訂租船協議書,而船屋只能用作遊樂用途(如派對, 體驗及休閒之用)。網站所示之租船價錢以遊樂用途為基礎,如客人租船以作其他特別用途,如商業宣傳、婚嫁等,須向本公司另外索取報價,客人和/或登船人士須在租船期間按照租船協議和適用法例及規則正確使用船隻,並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及責任。
  • 承租船隻的人如不遵守《商船(本地船隻)(證明書及牌照事宜)規例》(第548D章)第6(5)(b)條即屬犯法。
  • 如客人和/或登船人士需攜帶大型器材登船(包括並不限於音響,煮食用具,大型設備),客人必須於登船前最少7天前預先通知本公司,否則本公司有權拒絕客人攜同大型器材登船。
  • 登船人數不得超出船隻可載的人數上限, 如登船人士超出預訂單人數,本公司有權向額外登船人士徵收每位HK$1,000的登船費或取消是次訂單,並不會就取消訂單作出任何退款。
  • 船屋內不允許穿鞋。
  • 船屋內不允許吸煙,吸煙區設於船屋外的露天地方。
  • 登船人士須垃圾放入所提供的垃圾桶內,並在租船期間保持船屋乾淨整潔。
  • 登船人士不得把廁紙或女性用品沖入廁所,如馬桶被堵塞,本公司將向客人收取HK$1,500的維俢費用。
  • 登船人士禁止在租船期間攜帶任何非法物品或使用任何非法物品。如果本公司發現攜同登船人士在船上持有或使用任何非法物品,本公司有權向警方報案,並有權隨時終止租賃並要求登船人士下,客人將不予退款。
  • 客人知悉並同意自行承擔使用船隻時的潛在及實際危險及風險,包括船上的活動部件和繩索(船首及船尾),並同意按使用船隻的相關安全守則及指引使用船隻。
  • 船屋與碼頭穿梭服務時間為早上9時到晚上11時,如於服務時間外需要接駁服務,本公司將向客人收取合理的服務費用。
  • 如果客人未能及時支付與訂單相關的應付款項予本公司,則本公司有權向客人追討全部未付金額以及所有與追討行動相關的費用和支出(包括法律費用)。
  • 本公司延誤或未能行使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得視為放棄有關權利。本公司行使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並不排除本公司行使根據法律或衡平法而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或救濟。
  • 如香港法院裁定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為非法或無效,則該條款應視為已被分割和廢除; 該條款的分割和廢除均不會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 本協議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據其解釋。


惡劣天氣安排
  • 如香港天文台在登船前懸掛一號風球、三號風球或紅色暴雨警告,或在登船前的兩小時前由較高級別的風球改發至一號風球或由黑色暴雨警告改發至紅色暴雨警告,相關登船安排將如期進行,並不設退款。
  • 如在登船前的兩小時前仍懸掛八號或以上的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訂單所列的行程可作延期安排。在本公司預訂情況許可下,本公司將盡量配合客人要求,將行程更改至原定登船日期3個月內與訂單同等價值的另一租船日期,客人可能因為延期須付額外費用,有關延期的額外費用亦不設退還,本公司在延期安排上有最終酌情權。
  • 在任何取消訂單或改期的情況下,如預訂的餐飲未能取消,客人須自行承擔其費用,並根據訂單上原定的登船日期及地點自行取回餐飲。
  • 一切更改訂單的要求須於訂單上原定的登船日期起碼一星期前提出,否則客人將被視為自動放棄所有更改訂單的權利。客人只可以更改訂單登船日期一次,有關訂單的任何更改須得本公司回覆確認才被視為有效,本公司在更改訂單上有最終酌情權。


取消政策
  • 客人如在預訂後24小時內取消訂單,可獲得全額退款。
  • 客人如在登船日期前21日取消訂單,可獲退還一半費用。
  • 客人如在登船日期前少於21日內取消訂單,本公司但一律不作任何退款 。
  • 如在登船當天船隻機件發生故障而未能使用,本公司將儘快通知客人改期或在許可情況下另以相約等級之船隻代替,在這種情況下,客人可選擇終止租賃並要求租賃費用的全額退款。


賠償及責任
  • 客人和/或登船人士在租船期間須保持所有船上的家具和設備狀況良好, 並確保在下船時所有家具和設備都處於與登船時保持相同的狀態(正常損耗除外)。
  • 如有任何設備、器具、裝置或其他船上的財物在租船期間遭到損壞或損毀、偷竊或被移走,客人須支付本公司修理、修復或重新購置有關物品的全部費用。
  • 客人須在下船前妥善清理船隻,包括清洗借用的廚具及餐具,否則本公司有權收取額外HK$800清潔費。
  • 本公司所有船隻均根據香港法律投保。
  • 客人同意對登船人士的人身安全及其財產承擔全部責任。登船人士因疏忽或任何其他原因在租用船隻時(包括登船及下船過程)所引起的任何財物損失、人身傷亡或其他各種形式及性質的損失及責任,本公司均不會負責,但本公司會協助客人向警方報案。


保障
  • 客人明白在船上有一定危險,並願意自行承擔登船人士在租用船隻(包括登船及下船過程)的任何及所有風險及責任。客人在使用船隻時須遵守並促使所有登船人士遵守租用船隻的安全守則及指引,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及規例。在適用法律准許的最大限度下,客人謹此豁免並代表所有登船人士(以及其家屬、代理人或遺囑執行人及管理人)豁免本公司及有關人員和團體,在客人和/或登船人士在船上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疏忽)所引致的各種形式及性質的損失及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財物損失、傷害、死亡),並無條件及不可徹消地放棄任何相關的追討權利、索償、潛在索償和/或追究行動。
  • 客人須彌償本公司,並使本公司免受因訂單招致和/或與訂單有關的任何及所有費用、支出、損失、損害和責任。
  • 登船人士可按需要自行投保。

 

如果中文版及英文版的條款和細則有任何不一致,以英文版為準。